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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妆品申报资料填写注意要点

时间:2011-07-09 14:55:06  来源:原创  作者:马月华


作者:北京海华鸿业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马月华
京海华鸿业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www.zhuceorg.com)多年来一直专业致力于进口化妆品申报注册批文的代理文申报工作,愿与国外化妆品厂商和国内进口商及经销商分享注册批文申报经验。
一、 申请表的填写:
申请表需在申报系统网站上填写,然后打印,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须在指定位置加盖生产企业签章和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公章,并要求法定代表人在指定位置签字,生产企业无公章的须予以注明无公章。委托加工的,须准确填写委托加工企业的信息并注明委托加工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的关系。
二、 产品中文名称:
进口化妆品在中国市场销售需要有一个中文名称,中文名称的命名要符合产品实际功能和特点,所用词语不可夸大夸张产品实际作用,所使用的每一个词需要有合理的解释。
三、 产品配方:
配方必须真实准确,应含有每个成分的标准INCI名称,标准中文名称,实际含量,使用目的,配方需上传申报系统网站并打印带有条形码的纸质配方,并加盖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公章和检测机构公章。
四、 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为生产企业生产产品时严格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严格的质量标准决定着产品的质量等级,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检验必将不合格,申报必将失败。
五、 产品包装:
进口化妆品的包装必须是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市场上销售的原包装,包装应该含有产品的基本信息,生产企业的信息以及产品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等基本信息,包装不可修改或覆盖。
六、 检验报告:
进口化妆品申报前需在中国政府指定的14家合法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完成后机构机构开具所检产品的检测报告并加盖检验机构的公章,检测报告不可擅自涂改,伪造。
七、 安全评估:
评估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化妆品原料带入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物质。
八、 生产销售证明文件:
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国或地区由化妆品生产上级主管单位开具,须明确指明生产企业生产制造的化妆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可自由销售,所生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九、 化妆品生产工艺:
包括所申报产品的实际生产过程的简述和简图,简单描述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主要步骤,主要操作方法等,并以简图予以说明。
十、 样品:
样品必须为生产国或地区市场销售的产品,且经国家指定的检测机构成功检测并予以封样的产品。
十一、承诺所申报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
十二、提供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以及提供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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