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监督环便函〔2009〕19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技术评审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健康相关产品评审专家库暨推荐评审专家的通知》(卫办法监函[2001]25号)的精神,我局决定进一步调整和扩充健康相关产品评审专家库的组成,欢迎各单位根据《推荐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附件1)推荐优秀专家进入专家库,被推荐专家应填写《专家简历表》(附件2)和《专家专业分类表》(附件3),并寄送至我部卫生监督中心。
联系人:孙守红、程婉秋
电话:010-64047878-2223、2221
通信地址:北京交道口北三条32号,100007
附件:1. 《推荐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
2. 《专家简历表》
3. 《专家专业分类表》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推荐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二、在消毒与涉水产品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国内外相关工作发展方向和动态,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三、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
四、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五、在相应专业的技术性工作岗位工作5年以上。
六、单位同意,本人愿意参加消毒产品、涉水产品技术评审工作。
附件3
专家专业分类表
一、评审产品类别(在合适的产品类别前□打√)
1、□消毒产品
2、□涉水产品
二、专业分类(在合适的专业领域前□打√,不超过2项)
1、消毒
□1.1消毒学 □1.2毒理学 □1.3医院感染学
□1.4医疗器械(消毒与灭菌器械)
□1.5化学(分析化学、植物化学、制剂、电化学)
□1.6物理(微波、红外线、紫外线、等离子、电离辐射、热力学)
□1.7化工 □1.8食品卫生 □1.9环境卫生
2、涉水
□2.1水卫生学 □2.2水卫生标准 □2.3水质理化
□2.4水微生物学 □2.5毒理学 □2.6给水工程学□2.7卫生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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